根据新西兰《商标法》,字母、图形、标语、形状、颜色、声音、气味等或其组合都可以注册为商标,此外,新西兰也有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制度。注册商标的权利人在新西兰享有独占使用、许可他人使用或转让注册商标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新西兰知识产权局(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of New Zealand, IPONZ),负责注册和管理新西兰商标。
新西兰是《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成员国,因此我国申请人可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取得商标注册或提交注册申请后,提出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
在新西兰申请注册商标可直接向IPONZ提交电子申请,也可以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指定新西兰作为生效国。(《商标法》第32条、第33条、第35条-第37条)
IPONZ一般会在收到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如果存在问题将通知申请人或出具合规报告(Compliance Report),申请人可以进行更改、补充等或提出答复意见。IPONZ最终决定申请不符合注册条件的,将予以驳回。不服最终决定的,申请人可以请求商标专员(Trade Mark Commissioner)复审。不服商标专员决定的,可以上诉至新西兰高等法院(High Court)。(《商标法》第39条、第41条、第43条)
● 应对合规报告
● 商标听审
IPONZ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注册条件的,将会向申请人发出同意通知(Acceptance Notice)并同时在官方期刊上公开。(《商标法》第40条、第46条)
● IPONZ官方期刊
任何人在申请公开后3个月内,可以向商标专员提交异议通知。申请人可在收到IPONZ转发的异议通知后2个月内,提交相应的答辩声明(Counter-statement)。商标专员可以组织双方审理并作出决定。不服商标专员决定的,可在决定作出后20日内上诉至新西兰高等法院。(《商标法》第47条-第49条)。
注册商标连续3年不使用的或者经过使用成为通用名称的,可能被撤销。此外,已注册商标本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任何人都可申请宣告该商标无效。
申请公开后3个月内无人提出异议的或者异议不成立的,IPONZ将准予注册并向申请人发放注册证书。一般从申请到授权最短时间为6个月。(《商标法》第50条)
注册商标应每10年续展一次,可无限续展。未及时续展的,注册将失效,失效1年后未采取补救措施的,注册将永久失效。
项目 |
金额(新西兰元,不含15%税金) |
申请获得检索报告(每类产品) |
40 |
申请获得初步建议报告(每类产品) |
40 |
申请注册(每类产品) |
150 |
申请其他类别(每类产品) |
150 |
续展(每类产品) |
350 |
提交异议通知 |
350 |
听审(每方当事人) |
850 |
申请撤销注册 |
350 |
申请宣告注册无效 |
350 |
根据新西兰《商标法》,字母、图形、标语、形状、颜色、声音、气味等或其组合都可以注册为商标,但需要具备显著性。显著性,指申请注册的商标的特征必须足以使消费者将其与其他经营者的商标区分开来。此外,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侵犯他人在申请日前享有的权利,如设计作品的版权。
申请日在先则优先获得注册,根据新西兰法律,首先在我国提出申请注册商标6个月内又在新西兰提出申请的,可以享有我国的申请日。
一次申请只能包含一个商标,但系列商标除外。一次申请中可以包含构成系列商标的多个相似商标,但这些商标必须大体相似,只可以在产品或服务、数字、价格、质量等方面的描述上不同,即这些不同不得实质影响人们对该商标的辨认。
在新西兰,标志绝对不可注册为商标的理由有:
● 可能欺骗或引起混淆;
● 违反法律;
● 冒犯部分社群;
● 恶意申请;
● 在特定产品上使用受保护的地理标志但产品非来自于相关地区。
● 纯粹描述性或赞美性名称;
● 通用名称;
● 包含人名或地名;
● 与他人在先申请注册或已经注册的商标相同或相似,可能导致欺骗或混淆;
● 与新西兰驰名商标相同或相似等。